既想当官又想发财,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王中和涉受贿行贿案被公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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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1月12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,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党组副书记、副主席王中和涉嫌受贿、行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、行贿罪对王中和作出逮捕决定,并指定由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近日,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中和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检察机关起诉指控:被告人王中和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委委员、组织部长、盟委副书记,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,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副书记、副市长、市长、市委书记,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、赤峰市委书记,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、包头市委书记,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、党组副书记、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;王中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,情节严重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、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王中和是退休4年后被查。公开简历显示,王中和为汉族,1957年9月生,内蒙古林西人,198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75年9月参加工作,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。

王中和从政履历丰富,他1979年毕业于赤峰师范学校中文专业,先后在林西县两所中学任教,1991年调入林西县委宣传部工作,历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、赤峰市委党校中专部副主任、林西县委宣传部部长和林西县委副书记等职务。1996年,王中和获任林西县委书记,此后曾担任锡林郭勒盟秘书长、组织部部长和盟委副书记。

2005年,王中和升任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,随后于2008年开始主政赤峰市担任市长,并于2011年1月被任命为赤峰市委书记。两年半后,王中和调任包头市委书记,2016年转岗进入自治区政协工作,于2017年1月开始担任自治区政协副主席。2021年1月,王中和到龄退休,直至2025年2月被查。

王中和落马后,近年来已有3名包头市委原书记落马。另2人分别是曾于2001年至2006年任市委书记、2018年落马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,曾于2006年至2010年任市委书记、2017年落马的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莫建成。

此外,王中和担任包头市委书记期间,曾和其短暂搭班子担任市长的杜学军已在自治区涉煤领域腐败“倒查20年”专项行动中落马。同期在包头市和王中和共事的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、主任苏誉于2019年5月被查。

2025年7月30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,王中和被开除党籍。

通报称,经查,王中和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搞投机钻营,结交政治骗子,对抗组织审查;无视组织原则,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,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;廉洁底线失守,违规收受礼金,搞权色交易;既想当官又想发财,将手中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敛财的工具,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、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;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。